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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受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 2017-01-06点击:2342次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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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强化立项项目研究过程管理,从2017年起,我处将以集中受理中期检查、结题材料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时间为上半年于6月1-10日,下半年于12月1-10日。非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至3年(如已签订计划任务书项目则以合同书结题时间为准),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结题,未能如期完成项目,按项目管理单位处理办法为准。
2.鉴于有关上级单位要求,以及方便项目资料的保存,请项目负责人提交胶装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资料请自行至学院科研处网站文件下载中心下载。
自科类联系人:李逢振 联系电话:13618440108 邮箱:hnhjswxykyc@163.com
社科类联系人:肖 贵 联系电话:18274711692 邮箱:2381422853@qq.com
科研处
2017年1月6日